情報會過期:替互動故事的消息寫有效期限
可靠觀測站的預報也可能已過期。用「消息有效期限、查核管道、過期後可採取的行動」三欄表,讓玩家明白舊消息還能支持什麼,以及下一步能做什麼。

先拆開兩個問題:誰說的,現在還適用嗎
夜班觀測員收到舊潮汐預報,須分別判斷來源是否可信、內容是否適用當下。作者應寫清楚兩者,附上「有效期限、查核管道、過期後可採取的行動」三欄表。來源可靠不代表預報永久有效;消息過期也不代表發布者說謊。
以下《北堤夜報》是虛構教學案例,人物、時刻、預報與分支規則皆為示範寫法而編造,並非真實使用者案例、實測結果或產品功能,也不用於現實潮汐判斷。
觀測員林澄二十三時十分接班,收到北堤觀測站二十時發布的紙報:「二十二時至二十三時,外灣處於低潮時段。」故事已透過交接簿確認來源。他須決定今晚觀測紀錄填「預報低潮」或「目前潮況待查」。
來源已有答案,時間問題卻沒有:紙報確由該站發布,但涵蓋時段已結束。寫成「可靠預報證明現在仍是低潮」,便把來源可信換成當下有效。應寫:「紙報時段已結束,目前潮況待查。」舊報可解釋上一班為何安排觀測,不能單獨回答當下狀況。
三欄表:替每則消息留下下一步
表格上方列消息原文、來源與發布時間,表內維持三欄。發布時間說明消息何時形成,有效期限說明支持哪個時段的判斷,不能互相替代。表內期限是故事預設的敘事規則。
| 消息有效期限 | 查核管道 | 過期後可採取的行動 |
|---|---|---|
| 甲:舊紙報適用二十二時至二十三時;二十三時起不再支持當下潮況判斷 | 查值班台收報簿,找涵蓋二十三時後的後續預報 | 留作上一班紀錄依據;本班潮況記為待查,申請補報 |
| 乙:後續預報若涵蓋二十三時至零時,可於該時段作為預報引用;更正涉及的原判斷提前失效 | 查收報簿及與報文同編號的更正欄,核對地點、涵蓋時段與更正內容 | 正常到期:留作歷史預報,找下一時段預報;因更正失效:保留原版、記下更正關係,核對後引用更正內容 |
| 丙:林澄二十三時十五分於東側窗記錄的水線,只描述當時當地 | 回同一位置重新觀測水線,記下新觀測的地點與時刻 | 原紀錄留作歷史觀測;新觀測另記,不改舊時間戳記,也不直接推論外灣或後續時刻的狀況 |
套用時,首欄填「適用對象、起訖點、提前失效條件」,次欄填「找得到的查核對象、待核對欄位」,末欄填「仍能支持什麼、下一步做什麼」。正常到期不代表有更正;有更正才記對應關係。末欄若只有「不能使用」,故事便只收走選擇,未提供行動。
別一律設定「收到後有效一小時」。晚到的紙報不會延長涵蓋時段;現場觀測也不因剛做完就適用別處。期限應依消息要回答的問題決定,而非玩家開啟時間。
把三欄表演成一次可選擇的接班
先展示紙報涵蓋時段,再展示牆鐘二十三時十分,最後給選項。玩家才能在行動前發現期限,後果也有跡可循。
節點可寫:「簽章與交接簿一致。你把紙報壓在紀錄本旁,發現預報截止時間比牆鐘早十分鐘。本班潮況欄仍空白。」接著給三個動作:「查收報簿找後續預報」「先記待查,填其他交接項目」「沿用舊報填低潮」。
這次示範推演中,林澄選擇找後續預報。收報簿有二十三時五分的登記,報文卻尚未抄入。他只知道可能有新消息,不能把登記時間當成內容,更不能宣稱目前預報已更新。
下一步可寫:「依登記編號請求補抄」,或「註記後續預報待取,先完成儀器編號交接」。若選補抄,作者再提供涵蓋當下時段、地點相符的後續預報。林澄核對更正欄後,才可填「依後續預報,預測為……」。這仍是預報,旁白不能改寫成眼前觀測。
另兩個起始選項也須有明確去向。先記待查,留下可回頭處理的未填項,並推進其他交接;沿用舊報,由下一位值班者指出時段不符,要求補註依據。後果針對紀錄品質,不必憑空製造災難懲罰玩家。舊消息影響選擇,是因它能支持的結論變少了。
未必需要倒數,也不必讓查核總是成功
故事若無精確鐘錶,可用事件定期限:「換班鐘響後須再查核」「閘門狀態改變後,舊判斷暫停適用」。前提是玩家看得見或得知事件已發生。若作者暗改條件,事後才宣布失效,玩家便無法依已知資訊判斷。
也可同時保留兩則消息:舊報解釋先前安排,後續預報用於當下紀錄,適合追查決策過程的故事。若劇情只關心眼前選擇,就在角色摘要凸顯後續預報,舊報歸檔,不必每段對話重述完整消息歷史。
查核失敗也值得寫。若後續預報缺頁、通訊無人回應,第三欄應容許「暫記待查」「先做不依賴潮況的交接」「留下附編號的補查請求」。各有敘事代價:延後完成紀錄、暫時錯過一段對話,或把問題帶入下一場。代價須事先交代,不能讓「待查」暗中等於選錯。
若任務要求立即選擇,就明示依據不足,讓角色交代採用的假設。後續揭曉時,須區分「當時資訊不足」與「玩家漏讀既有資訊」,給予不同回饋。
檢查期限是否真的改變寫法
完稿後追蹤同一則消息:到期前支持哪句話、到期時玩家看見什麼、到期後哪個動作仍成立。三個時點的旁白與選項若完全相同,三欄表恐怕只是裝飾。
再檢查三種容易混淆的情況。未寫有效期限,應標「適用時段不明」,不能斷定仍有效或已過期;出現相反觀測,須寫明實際觀測地點與時刻,不能直接判定整個來源失信;收到措辭相同的新轉述,須追查是否仍抄自舊報,轉述時間不會更新原消息。重新觀測須另建紀錄,不能改舊時間戳記代替。
最後,把「站裡一直很準,所以照做」改成兩句:「來源已核對。涵蓋時段已結束,我先找後續預報。」既保留角色對來源的信任,也讓當下決定受時間條件約束。三欄表的完成標準不是每則消息都有答案,而是每個暫時答不了的問題,都留下讀者看得懂、角色做得到的後續行動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