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聞、觀察與已證實事實,怎樣在文字冒險裡分開寫?
先給結論:把每條資訊都當成有來源、有確認程度的「線索件」,而不是直接寫進旁白。傳聞用「有人說/據說」並寫明說話人身份與立場;觀察用敘述者當場能感知的動作、聲音、位置;已證實事實只在出現可複核記錄或多人獨立印證後才升級。玩家能否檢驗,取決於你有沒有把來源和確認路徑留在文本裡。

導讀
先給結論:把每條資訊都當成有來源、有確認程度的「線索件」,而不是直接寫進旁白。傳聞用「有人說/據說」並寫明說話人身份與立場;觀察用敘述者當場能感知的動作、聲音、位置;已證實事實只在出現可複核記錄或多人獨立印證後才升級。玩家能否檢驗,取決於你有沒有把來源和確認路徑留在文本裡。
下面用虛構教學例子「燈會失物案」貫穿。設定:河燈會上,攤主老篾的銀燈墜不見了,學徒阿蕎被懷疑。以下人物、對白、數字都是為講解編的,不是實測資料。
三類句式,各有各的寫法
傳聞句式:說話人 + 轉述動詞 + 內容 + 立場或利益提示。
例:「賣糖畫的柳婆說,她看見阿蕎在燈棚後頭摸過老篾的箱子。柳婆的攤子正對著燈棚,但她跟老篾為攤位吵過。」
轉述動詞用「說、聲稱、堅持、抱怨」,不用「原來、其實、事實是」。立場提示不是抹黑說話人,而是給玩家判斷權:柳婆有動機誇大,不代表她說謊。同一條傳聞換個人轉述,也要重標來源。比如老篾自己說「柳婆親眼看見的」,這仍是傳聞,來源是柳婆,老篾只是轉述者,不能因為老篾是失主就升級。
觀察句式:敘述者當場感知,只寫能看見、聽見、聞到的。
例:「箱子搭扣上掛著一小段青麻線,線頭是新的。阿蕎袖口也磨著同樣的青麻。」
觀察不解釋含義。不要寫「這說明阿蕎開過箱子」——那是推論,應留給玩家或後續證據。觀察句裡可以寫位置和先後:青麻線掛在搭扣外側,阿蕎站在箱子三步外。位置和先後是事實,動機不是。
已證實事實句式:記錄、物證、多人獨立印證,三者至少有一。
例:「玩家查看名冊並向簽押人核對,確認戌時三刻阿蕎在渡口幫人撈燈。」這裡只確認這一個時點的地點,不擴寫她此前所有行動。
名冊由渡口管事簽押,記錄和簽押人的複述可能同源,不能直接算兩條獨立證據。「老篾說箱子那時還在棚裡」仍應另列為角色聲稱。要判斷阿蕎是否有機會接觸箱子,還需核對燈棚與渡口的位置、事件時點和路程,不能只憑一個在場記錄排除全部可能。
證據升級規則
給每條線索標一個確認等級,寫作時按等級選句式:
| 等級 | 依據 | 允許的寫法 | 燈會案例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傳聞 | 單一轉述,無物證 | 有人說、據說 | 柳婆說阿蕎摸過箱子 |
| 觀察 | 敘述者親見親聞 | 直接寫感官細節 | 搭扣上的青麻線 |
| 印證 | 兩個獨立來源一致 | 可寫「兩處都對得上」 | 名冊+渡口管事 |
| 已證實 | 當前劇情已完成相應核驗 | 僅直接陳述被核驗的窄事實 | 名冊及簽押人核對所得的在场時點 |
升級只能靠新增來源,不能靠敘述者改語氣。玩家重讀時,應能指出每條結論是哪兩條線索合出來的。如果兩條來源其實同源——比如柳婆和她的夥計都說看見——那仍算一條傳聞,不算印證。
讓玩家能檢驗,而不是盲信
給玩家留三個動作:追問來源、比對時間、查看實物。
對話示例(阿蕎線):
阿蕎:「我沒碰箱子。戌時我在渡口。」 你:「誰看見的?」 阿蕎:「渡口管事。名冊上有簽押。」 你:「柳婆說你摸過箱子。」 阿蕎:「她跟我師父吵過攤位,你去問她糖畫攤擺在哪。」
這段裡,阿蕎的辯解是角色說法,不是新的世界事實;玩家要自己去名冊和渡口核對,才能把它升級為印證。三個動作要落到具體選項上:追問來源給「你從誰那兒聽來的」;比對時間給「戌時三刻你在哪」;查看實物給「翻看箱子搭扣」。選項文本本身要暴露可檢驗的對象,別只寫「調查一下」。
再補一個反例,說明層級寫混的後果:
旁白:阿蕎偷了銀燈墜,戌時她溜進燈棚,柳婆看得清清楚楚。
這一句把傳聞(柳婆的轉述)寫成了已證實事實,還替玩家下了「偷」的結論。改成:
柳婆說,戌時她看見阿蕎進過燈棚。名冊記著阿蕎戌時三刻在渡口。
兩句並列,玩家可以追問「進棚」和「在渡口」分別指哪個時點。它們未必矛盾:阿蕎可能先去燈棚再去渡口。若謎題要求兩個地點無法同時到達,作者要先提供足夠的時間和距離線索,不能讓旁白替不完整證據下結論。
完成檢查
寫完一段懸疑文本後,逐條問:
- 每條資訊有沒有標來源?
- 傳聞句裡有沒有說話人身份和立場?
- 觀察句裡有沒有混進推論?
- 已證實事實有沒有記錄或兩個獨立來源?
- 玩家能否用追問、比對、查看實物去檢驗?
五問都過,資訊層級就分開了。下一步:挑你手頭一段把傳聞寫成真相的旁白,按上表重標等級,再補一句玩家可執行的檢驗動作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