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覺小說同一份立繪原始檔分別修改後,如何合併眼睛與服裝版本
合併分頭修改的立繪,先用共同底稿區分局部修正與整組定位,再決定各層要保留哪一方的版本。透過眼睛修正、衣領重畫和頭部上移的虛構案例,填寫一張可供複核的分層原始檔合併單。

開篇導讀
合併兩份立繪原始檔,應先找出共同底稿,分別辨識雙方改了什麼,再裁定共用的定位與遮擋關係,最後組裝候選稿。檔案較新,只能表示儲存時間較晚,不能證明它包含另一位編輯者的有效修改。交接時應同時留下候選原始檔和分層原始檔合併單,讓複核者知道每項改動的來源,以及保留的理由。
一、先確定底稿,將修改意圖與實際差異分開
以下是虛構教學例子,並非真實使用者案例、實測結果、實際檔案合併紀錄或 DramaFork 產品功能。所有位移均為推演設定,不代表通用的修圖參數。
角色「嵐」的共同底稿記為底稿零。甲從這份底稿開始,將雙眼相對於臉部向右修正兩像素;乙也從這份底稿開始,重畫衣領,並將頭部群組向上移動六像素。頭部群組內包含臉、眼睛、頭髮和頸部,衣領位於群組外,其前片遮住頸部下緣。雙方都沒有改變畫布尺寸。
本例設定美術負責人已認可眼睛修正,也認可乙的整體姿態。因此,合併目標很明確:保留甲的眼睛相對位置,同時採用乙的頭部位置與衣領造型。若整體姿態尚未獲得認可,應先裁定,否則每次移動頭部都可能需要重做衣領接縫。
實際工作時,先保留底稿零、甲稿、乙稿的獨立副本,並在合併單中填寫可用來找到檔案的識別資訊。共同底稿必須是雙方實際開始修改的版本,不能拿外觀相近的舊稿代替。無法確認時,將來源標為待確認,暫時不要宣稱已找出所有差異。
二、逐層比較,也要比較圖層之間的關係
先核對畫布大小、原點和角色整體位置,再分別比較「底稿零與甲稿」「底稿零與乙稿」。直接比較甲乙只能看出不同,無法判斷哪一方新增了修改、哪一方仍維持原樣。
本例的甲稿只改變眼睛在頭部群組內的位置;乙稿則同時改變衣領內容和頭部群組位置。因此,即使乙沒有單獨編輯眼睛,眼睛在畫布上的位置仍會隨父群組改變。在這裡,「兩個人修改不同圖層」並不等於互不影響。
檢查每個改動的圖層時,要連同父群組變換、遮色片、剪裁關係、混合模式和堆疊順序一起查看。名稱相同只能幫助查找:兩個都叫「眼睛」的圖層,可能已被移動、重畫或放進不同的父群組;名稱不同也可能只是重新命名。
可以將獨立改動的判斷條件寫得更具體:兩項修改不會爭用同一內容,而且其中一項不會改變另一項所依賴的位置、可見範圍或合成方式。若不符合條件,應先記錄相依關係,再決定能否組合。本例沒有縮放或旋轉;如果存在這些變化,就不能直接沿用簡單的像素位移推演。
三、填寫合併單,先裁定共用定位
下表是本例已填好的決策部分,所有合成檢查仍待執行。實際使用時,請保留這些欄位,將「頭部群組」等簡稱換成完整圖層路徑,並補上裁定人和候選稿識別資訊。
| 對象 | 共同底稿 | 各方圖層改動 | 相依關係變化 | 保留來源 | 衝突裁定 | 合成複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畫布與身體 | 底稿零 | 甲乙皆未修改 | 無新增 | 底稿零 | 保持原基準 | 待查邊界與身體位置 |
| 頭部群組 | 底稿零原位置 | 乙上移六像素 | 眼睛、頭髮、頸部隨群組移動 | 乙稿定位 | 整組位移只套用一次 | 待查頭頸與身體銜接 |
| 眼睛 | 底稿零眼睛圖層 | 甲向右修正兩像素 | 依賴頭部群組位置 | 甲稿局部修正 | 放入已裁定的頭部座標 | 待查眼睛與臉的關係 |
| 衣領及遮擋 | 底稿零衣領 | 乙重畫衣領 | 依賴上移後的頸部 | 乙稿 | 連同相關遮擋關係保留 | 待查頸部露出範圍與接縫 |
這張單不能只填「眼睛用甲、衣服用乙」,那會漏掉決定兩者能否銜接的頭部位置。還應寫明排除項目:不採用甲稿的整套頭部定位,也不將乙稿未經修正的眼睛當作最終版本。
若負責人決定保留原本的頭部位置,就需要重新檢查衣領,必要時另外調整,使其配合該位置。這項調整既不屬於甲的原始改動,也不屬於乙的原始改動,應新增一列記錄,避免將合併過程中新繪製的內容藏進「採用乙稿」之中。
四、依相依關係的順序組裝,避免位移計算兩次
本例選擇複製乙稿作為候選稿,因為衣領已配合乙的頭頸關係繪製。代價是必須主動排除乙的舊眼睛,不能直接將整份乙稿視為最終稿。
先確認候選稿的頭部群組已上移六像素,再處理甲的眼睛修正。由於本例中的甲只移動了原本的眼睛圖層,沒有重畫,因此可以在候選稿的對應眼睛圖層上重現「相對於頭部向右兩像素」的改動,並將來源記錄為甲稿。這比不分辨座標就複製整個頭部群組更容易複核。
若甲也重畫了眼睛,就需要匯入甲的眼睛內容,同時還原它與頭部群組的局部位置關係。不同繪圖工具處理跨檔案複製時,定位方式可能不同,不能預設貼上後的位置正確。匯入候選稿後,必須重新核對父群組與畫布位置。
依本例設定,最終眼睛相對於底稿零應向右兩像素、向上六像素。這個結果只是檢查線索:若眼睛向上十二像素,可能是重複套用了整組位移;若沒有向上移動,則可能仍位於原本的畫布位置,或處於錯誤的父群組中。
接著保留乙的衣領圖層及其相關遮擋設定,檢查頸部與衣領的交界。不要為了消除接縫而再次移動眼睛,那會用局部修正掩蓋頭頸的相依關係問題。
五、分開複核定位與遮擋,再將合併單結案
第一輪檢查結構:畫布是否保持原基準、頭部移動是否只發生一次、舊眼睛圖層是否仍意外可見,以及衣領前片是否位於約定的遮擋順序。候選稿看起來正常,也可能藏著重複圖層,直到後續切換時才暴露問題。
第二輪檢查相對關係:暫時隱藏衣領,檢查臉、眼睛、頭髮和頸部是否一起位於正確位置;恢復衣領後,檢查頸部露出量、接縫和透明缺口。可以在細節檢視中查看邊緣,再以預期顯示大小判斷整體姿態,不能只靠局部放大就下結論。
第三輪檢查本次交付範圍內的表情與服裝組合。若閉眼圖層仍依賴舊位置,應新增待處理項目;只驗證睜眼狀態,不能替其他表情簽核。檢查完成後,恢復約定的圖層可見狀態,並儲存版本識別明確的檔案。
每列複核紀錄至少要寫明「候選稿識別資訊、檢查對象、觀察結果、複核人」。例如,眼睛那一列可以預先填寫檢查要求,但觀察結果必須在實際查看後填寫;若發現偏移,就維持未結案狀態,並註明需要返修的對象。
這套方法適用於共同底稿可追溯、關鍵分層仍保留的原始檔。若一方已合併圖層、大幅重畫臉部,或改變畫布卻未保留對應關係,可能無法可靠地還原各圖層的來源。此時應將不確定的部分單獨列出,選擇一份作為基準重新調整,並明確指出哪些內容需要重新繪製與審核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