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幻契約如何成為劇情選擇:讓玩家讀懂承諾再簽字
把契約寫成劇情選擇,關鍵是在玩家做決定之前,把三件事擺到檯面上:雙方各要做什麼、什麼情況下可以例外、想退出時怎麼辦。缺了任何一件,契約就只是背景裝飾,玩家的選擇會變成猜謎。下面用一個虛構教學例子《借風事務所》來演示,例子中的人物、條款和數字均為編造,只用於說明寫法,不構成現實合同建議。

導讀
把契約寫成劇情選擇,關鍵是在玩家做決定之前,把三件事擺到檯面上:雙方各要做什麼、什麼情況下可以例外、想退出時怎麼辦。缺了任何一件,契約就只是背景裝飾,玩家的選擇會變成猜謎。下面用一個虛構教學例子《借風事務所》來演示,例子中的人物、條款和數字均為編造,只用於說明寫法,不構成現實合同建議。
先讓條款可比較,再讓玩家簽字
《借風事務所》裡,主角是替人跑腿的風使,能借風送信、送人、送一件小物件。事務所牆上掛著三份短契約,玩家要在第一章選一份接下。
| 契約 | 對方要求 | 我方獲得 | 例外 | 解約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送信 | 三日內把信送到霧嶺驛站,不得拆封 | 一枚舊風鈴,可召喚一次順風 | 驛站關閉時可改送山下客棧 | 交還風鈴,付一晚住宿 |
| 尋人 | 找到走失的學徒阿棠並帶回 | 阿棠知道的一條舊路 | 阿棠明確拒絕時不得強帶 | 放棄舊路資訊即可離開 |
| 守夜 | 在鐘樓守三夜,鐘響時不得離開 | 每夜一枚銅扣,可換一次問路 | 鐘樓失火可撤離 | 退還已得銅扣 |
三行資訊量相當,玩家能橫向比較:送信風險低、回報小;尋人有道德難題;守夜耗時但穩定。契約不是「接或不接」的二選一,而是「用哪種代價換哪種好處」。
把履行內容寫成可演出的動作
「送信」若只寫「完成委託」,玩家不知道要做什麼。改成可演出的動作:走進霧嶺、找到驛站、把信交給穿灰袍的收信人、拿到回執。每一步都能變成場景或選項。
同樣,「守夜」的履行是:入夜前到鐘樓、鐘響時留在原位、天亮後向管事報到。這樣寫,違約也有具體形態——鐘響時跑下樓,就是違約,不需要額外解釋。
例外條款要提前出現,不能事後補
《借風事務所》的送信契約寫著「驛站關閉時可改送山下客棧」。這條例外必須在玩家接契約時就顯示,而不是等驛站真關了才冒出來。否則玩家會覺得規則是臨時編的。
例外還應當有限度。尋人契約的例外是「阿棠明確拒絕時不得強帶」,它保護的是阿棠,不是主角的方便。如果寫成「主角覺得不合適就可以不帶」,例外就吞掉了責任。
一次解釋問題:讓NPC把話說清楚
玩家接契約前,可以問事務所管事三個問題。管事姓陸,是個記帳的老手。對話可以這樣寫:
玩家:如果驛站關了怎麼辦? 陸管事:契約背面寫著,改送山下客棧,回執照樣算數。你別自己改地址。 玩家:阿棠不肯回來呢? 陸管事:那你就回來,舊路的事我另想辦法。強帶人的事,事務所不認。 玩家:守夜中途鐘樓塌了呢? 陸管事:命要緊,先跑。銅扣退我。
這段對話的作用不是補充世界觀,而是把表格裡的三列變成玩家能記住的話。陸管事不評價哪份契約更好,他只說規則。玩家聽完再選,簽字這個動作才有分量。
注意:陸管事說的「事務所不認」是事務所的立場,不是世界法則。角色編造的藉口、推脫或誇大,要標清它只是這個角色的說法,不能當成新的世界事實。
兩條分支:簽署與修改條款
玩家可以原樣簽,也可以要求改一條。改條款不是免費午餐,它改變的是雙方的責任分配。
簽署分支:三份契約任選一份,按原條款執行。送信最簡單,尋人最容易在阿棠拒絕時卡住,守夜最耗時間但每夜都有銅扣。玩家簽字後,契約進入日誌,後續場景按條款判定。
修改條款分支:玩家只能改一條,且要付出對應代價。例如把送信的期限從三日改成五日,陸管事會要求押上風鈴作為擔保;把尋人的「帶回」改成「確認安全即可」,報酬從舊路資訊降為一枚銅扣;把守夜的「三夜」改成「兩夜」,則每夜銅扣減為半枚,且第三夜鐘響時玩家不在場,會觸發一段額外麻煩。
修改後的條款要重新完整展示一遍,不能只顯示「已修改」。玩家需要看到新的雙方義務、新的例外和新的解約方式,才能判斷這筆交易還值不值。
完成檢查
寫完一份契約,用下面幾項自查:
- 履行內容能否拆成具體動作,每個動作能否對應一個場景或選項?
- 例外是否在簽字前出現,且範圍有限、不吞掉責任?
- 解約方式是否寫明代價,而不是「隨時可以退出」?
- 三份以上契約能否橫向比較,而不是只有好壞之分?
- 角色解釋規則時,是否區分了「角色立場」和「世界事實」?
- 修改條款後,是否重新完整展示新條款?
如果第2項或第3項答不上來,先別寫簽字場景。玩家讀不懂承諾,後面的選擇就只是隨機按鈕。
下一步:拿你手頭一份契約,只補「例外」和「解約」兩行,然後讓一個角色用三句話把它講給玩家聽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