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構遠洋電台的錯時留言:用時間表讓延遲改變選擇
昨夜的訊息今天才到,今天的回覆下一班才聽見。將傳送、接收、角色可知資訊與執行期限列在同一張表,讓等待改變選擇。

開篇導讀
讓延遲成為機制,回覆抵達時至少一項行動條件須已改變。玩家既決定說什麼,也決定讓對方依玩家尚未得知的新情況,代為做哪些決定。先固定班次,分別記錄訊息描述、實際收聽與行動截止的時間,寫明逾期還能做什麼。
一、先固定班次,讓玩家能推算
《遠洋留聲簿》是本文虛構的教學案例,非真實使用者案例,不代表實測成效,也非 DramaFork 產品功能。兩艘船正籌備海上聲音展,玩家扮演早班編輯林澄,對方是夜班採音員阿遙。
兩人採統一船時:林澄每天八點收聽、九點交出回覆;阿遙每天二十點收聽、二十一點交出留言。錄音交出後不可撤回,僅於收件人下一次固定班次播放。這是故事規則,非現實遠洋通訊技術說明。
開場展示班次卡:無有效新指令,阿遙就照原計畫行動。玩家可不知另一艘船的狀況,但應知道話語最早何時被聽見,否則延遲會淪為作者臨時宣告選擇無效的藉口。
本輪阿遙想用唯一的空白母帶錄清晨船鐘,林澄可能要拿來保存舊展覽片段。同一物品的爭用,讓時間有了具體影響。
二、把訊息時間與世界時間分成兩條線
先寫世界事件,再插入留言。下表供作者使用,尚未傳達的事件不可提前展示給玩家。
| 傳送或事件時間 | 接收時間 | 收聽者此時可知資訊 | 延遲後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日二十一點:阿遙留言,擬用空白帶錄鐘 | 第二日八點:林澄收聽 | 知昨夜計畫,不知是否執行 | 預定第二日六點錄鐘,回覆趕不上 |
| 第二日六點:阿遙照原計畫錄鐘 | 尚無訊息抵達林澄 | 阿遙知空白帶已用;林澄未知 | 保留空白帶的機會消失 |
| 第二日九點:林澄傳送處理意見 | 第二日二十點:阿遙收聽 | 林澄傳送時只知舊計畫;阿遙收聽時知已錄鐘 | 回覆只能改變母帶後續用途 |
| 第二日二十一點:阿遙說明結果 | 第三日八點:林澄收聽 | 林澄才知錄鐘及回覆處理結果 | 第三日七點用途期限已過,只能就現存母帶選擇 |
關鍵是找出「先行動、回覆後到」的一列。阿遙六點錄鐘,不能歸咎於玩家九點才做的選擇。
可套用:訊息編號|所述事實截至何時|傳送時間|接收時間|寄件人已知|收件人新增所知|行動期限|逾期仍可改變之事。須核對資訊界線,也須確認指令抵達後是否有時間執行。
三、推演一封能跨越時差的回覆
第二日八點,林澄聽見:「明早六點我去錄船鐘,打算用那盤空白帶;你若想留給舊片段,告訴我。」須標明「明早」是第二日六點,避免誤以為還有一天。
預先展示的展覽安排要求:第三日七點前完成母帶用途處理;製作試聽副本會占用阿遙當晚唯一的剪輯時段。期限要求執行完畢,不只是林澄心中決定。阻止錄鐘已太遲,保留、覆寫或索取副本仍有差別。
直接回覆「留著空白帶」,仍假設帶子空白,未交代已用時該怎麼辦。阿遙二十點收到,只能說明已用,照預設方案保留船鐘錄音;作者不能自行補上覆寫授權。
條件式回覆可寫成:
「若已錄船鐘,先保留母帶,今晚做一份試聽副本給我,舊片段暫緩;若尚未錄製,就留空白帶給舊片段。今晚先別剪展覽開場。」
代價是失去當晚剪輯機會。條件句未消除延遲,而是讓阿遙依自己的新資訊執行預先授權。
此路線中,阿遙二十點收聽留言後製作副本,二十一點回報:「六點已錄完。依留言保留母帶,副本隨信附上,開場沒剪。」第三日八點林澄才聽見結果與船鐘片段。用途期限已過,試聽只能幫助安排現存聲音,不能支持本輪改錄舊片段。
四、讓替代方案付出不同代價
玩家可直接授權覆寫:「若已錄鐘,也用這盤帶保存舊片段。」保住展覽內容安排,失去這次船鐘原音。回報應引用授權,讓後果可追溯至具體語句。
也可只問「你錄了嗎」。能取得確定資訊,但答案第三日八點才到,已過七點期限。故事可保留船鐘錄音、推進預設安排,不可等答案回來,假裝所有選項還在。
若允許確認後決策,須開場就改好時間表。例如執行期限改為第三日二十二點,明定本輪用途處理最多一小時:林澄第三日八點取得確認、九點傳送決定,阿遙二十點收聽,最晚二十一點完成。如此才涵蓋確認、回信抵達及執行。只延至十點仍不足,因為決定尚未抵達。
此版本讓等待確認可行,降低預先授權的必要性。期限與執行時間皆須事先確定,不可為凸顯某封回覆聰明而臨時調整。
也不宜免費給另一盤空白帶消除取捨。若有備品,須事先說明取得或使用會占用哪些資源。
五、用三項檢查辨識假延遲
第一,檢查知識越界。林澄九點不能說「你六點錄壞了」,除非已收到佐證訊息;阿遙也不能回應未收到的補充說明。作者已知的事件應留在作者用表。
第二,檢查等待是否改變可選行動。保持傳送班次不變,只改為即時接收,比較選擇、代價、對白。第一日二十一點留言即使立刻抵達,林澄仍須等第二日九點才能傳送,趕不上六點錄鐘,不能據此宣稱玩家能阻止錄鐘。
若檢驗整套錯時規則,可另設明確反事實:同時解除固定傳送與收聽限制,允許即時收信、回覆,其餘不變。林澄才有機會在第一日夜裡要求留空白帶,改變錄鐘安排。兩者分別檢驗接收延遲、完整班次限制,結論不可混用。
第三,檢查回報因果。交出錄音時可展示封存時間、預計收聽班次,不可寫「對方同意了」。執行結果須等回報抵達,說明對方收到哪封信、依哪條條件行動。
此法適合班次穩定、行動時限清楚的故事。若臨時加班或漏聽,須登記新的傳送、接收時間及受影響的決定。每輪保留時間表、回覆原文、下一班回報,逐列核對誰在何時知道什麼,以及指令能否及時抵達並執行完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