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覺小說立繪放進夜景像貼紙,人物受光差分該怎麼規劃
夜景立繪不能只靠整體壓暗。以虛構守塔人的三個站位為例,區分整體調色與局部重繪,把主光方向、遮光部位、角色識別色及共用範圍寫成可交付的受光差分製作說明。

開篇導讀
把白天立繪放進夜景後,如果看起來像貼紙,先檢查臉部與衣褶的明暗方向,再決定是否整體壓暗。顏色偏暖、亮度過高,可以先調整整體色調;鼻影仍朝著錯誤方向、背光的衣領仍有亮邊,就需要局部重繪。製作需求應指明具體部位,不能只寫「加一點夜晚感」。
本文要交付的是一份立繪受光差分製作說明。以下守塔人及場景皆為虛構教學例子,依據設定的光源方向與遮擋關係推演畫面效果,並非真實使用者案例、實測結果或 DramaFork 產品功能,也不預設任何軟體的調色能力。
先固定人物站位,才能談光從哪裡來
守塔人穿著深藍外套,領口有暗紅補布,胸前別著舊銅扣。他先站在陰天的碼頭,再進入暖燈照明的室內,最後走到月光照入的窗邊。三處沿用同一個正面略微轉頭的姿勢,人物大小不變,以便單獨討論受光變化。
製作說明統一使用「畫面左、畫面右」,避免混用角色自身的左右與觀看方向。本例的碼頭接受上方開闊天空的柔光;室內燈位於畫面左上方、人物前方;窗邊月光從畫面右上方偏側面照入,左側只有較弱的室內暖光。月光偏冷是本例的畫面設定,並非所有夜景的固定規則。
先在背景草圖上標出人物位置、光源與照射方向,再在立繪小稿上標出亮面與暗面。如果背景只畫了遠處的窗戶,卻沒有說明人物是否站在窗光照射的範圍內,繪師就無法判斷臉上是否應該出現側光。
這裡先做一個取捨:窗邊站位避開窗框投影,只處理側光與自身遮擋。若劇情要求人物走過窗框陰影,需要另列投影要求,不能讓繪師自行補出一套條紋。
整體調色改變氣氛,局部重繪改變受光關係
碼頭版適合作為本例的基礎:臉部明暗過渡柔和,眉骨下、鼻底、下巴和衣領內側保留遮擋形成的暗部,外套的大面積區域不畫強烈的單側亮帶。這些陰影仍有結構依據,並不是陰天就沒有陰影。
進入暖燈室內後,先壓低基礎稿中過於明亮的大面積區域,再讓受光處偏暖。但整體調整不會自動把鼻影移到另一側,也不會讓立起的衣領正確擋住照向頸部的光。畫面左側額頭、顴骨與肩部的迎光面需要重新安排,鼻影朝畫面右下方延伸;右側臉頰與衣領下方則留在較暗的區域。
可以把兩種問題分開註記:「這張圖整體太亮」交給色調調整;「右肩高光與左上燈位衝突」交給局部重繪。若同一句註記包含兩者,也要分別列出處理範圍,避免整張染成橘色後,就誤以為工作已經完成。
深藍外套、暗紅補布與舊銅扣屬於角色識別色的紀錄。保留識別色不等於固定每個部位的顏色,而是讓三種環境中的材質與配色仍能對應。外套迎向暖光的一面可以偏暖,暗面仍須保留與紅補布的區別;銅扣的亮點要隨光源調整,不能當成固定白點貼在所有版本上。
把三個站位寫成可交付的差分製作說明
以下各項合在一起,就是本例可重複使用的製作說明。換角色時,替換站位、配色與具體遮擋部位即可;不要只替換「冷」「暖」兩個詞。
共用底稿: 維持相同的姿勢與服裝形狀,沿用人物輪廓、五官位置、衣物接縫與補布邊界。保留深藍外套、暗紅領口補布及舊銅扣的配色關係。共用的是這些結構資訊,不包括原稿中已經畫定的全部高光與陰影。
| 版本與使用位置 | 主光方向 | 遮光部位 | 可共用部分 | 需重繪部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碼頭柔光版:陰天開闊處 | 上方大範圍柔光,無強烈單側主光 | 眉骨下、鼻底、下巴下、衣領內側 | 共用底稿及相同姿勢下的基礎暗部 | 去除原稿強烈側光,整理臉部與外套的柔和明暗 |
| 室內暖燈版:左上燈前 | 畫面左上方、人物前方 | 鼻部向右下方投影,衣領遮住部分頸部 | 輪廓、服飾細節與不衝突的基礎暗部 | 左額與左顴骨亮面、右側臉部陰影、左肩與衣褶迎光面、銅扣亮點 |
| 窗邊月光版:窗光涵蓋上身 | 畫面右上方偏側面,左側弱暖光 | 鼻影朝左側延伸,下巴與領口持續遮光 | 共用底稿及仍成立的遮擋結構 | 右側臉頰與肩部冷色亮面、左側暗面及少量暖光、衣褶明暗、銅扣反光 |
保留色彩補充: 碼頭版建立配色參照;暖燈版不能把紅補布與外套染成同一團褐色;窗邊版允許左側暗面降低飽和度,但領口補布的形狀與相對色彩差異仍要能辨識。不要求暗處的每顆扣子都清楚可見。
交付順序: 先提交三張小稿,確認光源方向與暗部範圍,再細化皮膚、布料與金屬。若小稿中兩側都像主光,不進入細節階段,先釐清哪一側較亮,以及另一側只負責什麼樣的補光作用。
版本能否共用看受光條件,不看場景名稱
本例需要三個版本,因為柔光、左側暖燈與右側窗光的明暗配置不同。不能把暖燈版整體染藍,就當成窗邊版:色調雖然變冷,鼻影與肩部亮面仍然朝著錯誤的方向。
反過來,兩張不同背景也可能共用碼頭版。例如守塔人從開闊碼頭移到同樣沒有明顯側光的霧中棧橋,只要姿勢、遮擋與主要明暗關係維持一致,就可以先嘗試共用,再依背景檢查整體亮度與色彩。
判斷時依序核對主光方向、光線軟硬、遮擋形狀與角色識別色是否可辨。差別只在整體色調,可列為共用候選;任何一項需要移動明暗邊界,就列出局部修改。共用結論應註明適用站位,不能寫成「所有夜景通用」。
預算有限時,優先讓劇情關鍵站位使用正確版本,也可以調整人物位置,讓人物落在現有版本適用的光區。代價是構圖自由度減少,需要美術與演出共同確認,不能只把衝突藏進更深的陰影。
驗收時指出哪裡衝突,別只說還像貼紙
把三個版本分別放回對應背景,以實際顯示大小檢查。先排除色彩差異,只比較亮面與暗面的方向:燈在左上,左額與肩部是否有相應受光;窗在右側,鼻影是否仍誤用暖燈版。再看彩色畫面,核對外套、補布與膚色是否被統一染色吞沒。
典型的退修理由應寫成「窗邊版左肩保留強暖高光,與弱暖光設定衝突」,而非「融合得不好」。若輪廓一整圈都同樣明亮,也要說明哪些邊緣缺乏光源依據;不要用全身發光的邊緣掩蓋內部明暗錯誤。
這份製作說明適用於姿勢大致固定的立繪規劃。人物轉頭、抬手遮臉、換衣或走進新的投影時,原先的遮擋關係可能失效,需要重新檢查相關部位。若受光已經吻合卻仍有貼紙感,再單獨排查邊緣軟硬、透視與畫面質感,不要把所有合成問題都歸因於夜景顏色。






